首先,女方出轨属于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其次,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男方与第三者存在感情纠纷,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出轨,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不能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同时,因为婚姻关系是双方的自愿行为,一方出轨而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的请求也不具有法律依据。
一、出轨属于道德问题
我国婚姻法对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离婚的规定上都没有涉及到出轨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婚姻法只对出轨有这样规定:一方违反婚姻法规定损害配偶利益的道德行为,应当受到道德谴责或者道德处罚,但也有例外。比如双方均为自由恋爱结婚、双方均有家庭、一方出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没有提出离婚。
二、出轨违反了法律规定
离婚,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终结。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三、配偶与第三者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在实践中,夫妻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双方存在感情纠纷,男方想起诉另一方要求小三承担赔偿责任,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当然,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也不是完全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建议大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造成重婚、与他人同居损害对方人格尊严的行为造成离婚,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具体数额不得超过财产分割前一半的财产;导致离婚或被判无后嗣的,可以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精神痛苦的除外:(一)重婚、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中,第三项就是造成离婚时对受害人精神上带来伤害。精神损害赔偿分为直接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直接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间接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五、法律规定的离婚案件可以判决男方败诉
夫妻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并请求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这里不仅说明了双方离婚案件应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而且还表明了夫妻离婚案件不能由法官直接向当事人提出离婚主张。虽然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家庭生活利益,但是这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往往变成了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判决不准离婚来加以应对。而法律规定作为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应当由法官作出判决来予以推进和适用并生效的,这实际上就是为保护法院裁判结果而设置出来的一条程序保障防线,因此法律规定是可以判决男方败诉的,在离婚时应遵循这一规定在考虑后进行诉讼处理为好。